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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ki / 研究經費運用及補助辦法
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研究經費運用及補助辦法
104.01.09 103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|
第一條 | 為鼓勵本系教師期刊論文的發表,依下列之要點執行: | |
一 | 限本系專任教師並以本系為所屬學術機構為名發表之期刊論文。 | |
二 | 每篇論文本系以獎勵一次為限。自每年學校撥至本系之「圖書儀器設備費」項下支付,已發表學術期刊論文,不論作者排序或是否為通訊作者,SCI、S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20,000元,EcoLIT或TS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10,000元(獎勵金額將視每年系經費預算情況斟酌調整)。 | |
三 | 為鼓勵本系教師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,自每年學校撥至本系之「邁向頂尖大學之學術領域全面提升計畫」(俗稱五年五百億計畫)項下支付每位老師每人出國發表論文機票費、生活費或註冊費最高30,000元(補助金額將視每年系經費預算情況斟酌調整)。 | |
四 | 為鼓勵文章發表,補助專任老師期刊論文投稿及發表費用,實報實銷。 | |
第二條 | 為鼓勵本系教師進行學術研究,有良好研究構想,卻未獲得科技部或其他機構補助及委託研究者,補助其聘僱兼任研究助理薪資費用,實報實銷,每年最多十萬元。(補助金額將視每年系經費預算情況斟酌調整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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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| 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 |